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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全市工业固体废物、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。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,开发和推广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等技术。对工业固体废物、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、转移、贮存、处置、处理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。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。对新建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、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预案进行专项审核管理。 对产生、处置、处理工业固体废物、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指导及监督检查。依法查处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山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>办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行为。对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处置行为进行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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